精神医学,源自希腊语的“心灵”与“”二语。是指对于心理疾病的诊断、、预防等,以维持精神健康的一门医学。其主要目标在于减轻精神疾病对患者所造成的痛苦,以及促进健全的心灵。精神医学是现代医学非常重要的一个分支,在生命关怀事业当中有着不可缺少的地位和作用。 [1]
以身体为对象的身体医学与精神医学之间,无法划出一条清楚的界线;而研究精神医学,不能轻视身体状态与精神状态之间的关系。从身体医学的观点而言,人类的感情也会影响身体的健康,有时也会使病情转剧。
在中文里,医疗院所中的精神科也可能会被称身心科、身心医学科;然而在德国,身心科与精神科则属于两种不同疾患。而儿童精神科也可能被称儿童心智科或儿童心理科。
精神医学与神经医学从数十年前分开,神经医学处理如中风等脑部疾患,精神医学则心智疾患(mental illness);随着神经科学进展,这两个研究疾病的临床范围于互有涵盖。
心理疾病的病理原因
心理疾病的原因决不是单纯的,实际上,可以区分为以本质或内因性为主的遗传因子疾病,和以外来性为主的障害性疾病,再甚而由于经济破产与失业招致的精神性紧张的疾病等三大类。
人的根本性格与身体上、精神上的紧张之相互作用,会影响到心理反应的程度。有些人可以完全冲破强大的精神压力,有些人则因一些微不足道的失败而崩溃。
能执行精神生理评估并安排检查的专业人士,一般而言只有精神科医师。依台湾现行的医疗法与医师法,则于医师能安排并判读下列的检查结果,如:脑电波图(EEG)、电脑断层扫描(CT/CAT)、核磁共振造影(MRI)、正子断层扫描(PET)。常规进行上述的检查并非必要,虽然多数精神疾病并非以当前普遍的影像学检查所呈现的异常来做诊断,但临床医师仍会谨慎评估病患的生理状况或身体疾病,因为许多生理疾病仍会造成或影响精神症状。